Home CEPROM 總部
關於我們 服務介紹 最新消息 Q&A 檔案下載 聯絡我們
服務介紹

低電壓指令(LVD)

低電壓指令 (Low Voltage Directive, 2006/95/EC) 通過於2006年,已於2007年1月強制實施。

依據歐盟最新公告,現行LVD (Directive 2006/95/EC)後續將為新版LVD (Directive 2014/35/EU)所取代。

新版LVD法源上的生效日期為2014-04-18,適用日期則為2016-04-20。

低電壓指令的目標為確保低電壓設備在使用時的安全性。
低電壓設備的定義為額定電壓為交流電時50到1000伏特間,直流電時75到1500伏特間的電氣設備。
廣義而言,低電壓設備包含消費性產品及設計為在此電壓範圍內運作的設備。包含家用電器、手工具、照明設備、電線、電纜及管線,以及配線設備等。此指令包含此設備的所有安全規則,包括防護因機械原因造成的危險。
LVD指定歐盟會員國必須採取適當的方法,確保在國內市場中銷售的電氣設備不致危害人民安全,也不會危及國內動物或財產,因此必須做到:
設備必須依照安全守則,以良好方式進行設計 。
設備必須正確裝設及維護 。
設備必須依設計目的使用。
根據低電壓指令規定,製造廠商或歐盟內的授權代表可擬定一份符合性宣告,在產品上附加CE標示,標示其符合低電壓指令及相關規定。
由產品上市時開始,製造廠商必須將技術文件保留10年,供相關單位進行檢驗之用,技術文件亦可以電子方式保存,但前提是必須容易進行檢驗。
如製造廠商在歐盟並無據點且無授權代表,此項責任則屬於進口廠商或在歐盟市場銷售之負責人。
符合性宣告的內容必須包含:
  • 製造廠商或歐盟內授權代表的名稱及地址。
  • 電氣設備說明。
  • 列出測試標準。
  • 必要時,必須包含製造廠商或其在歐盟內之授權代表宣告符合時,
    所根據的詳細說明參考文件。
  • 授權委託之簽署者的身份證明。
  • 符合性宣告必須以至少一種歐盟官方語言撰寫。
技術文件的內容必須包含:
  • 電氣設備的設計、製造及運作等詳細規格數據。
  • 產品的用途說明。
  • 設計及製造圖,以及組件、子組件、線路等的圖解。 
  • 解說前述圖面及圖解,以及此電氣設備運作的說明文件。
  • 全部或部分使用的標準清單,以及在標準尚未規定的部分,用以符合安全要求的解決方案。
  • 設計計算及進行檢查等工作的結果。
  • 測試報告 (由製造廠商或第三單位提出之測試報告)。

製造商須用各種必要的方法以確保製造過程符合技術檔所述,檔案的內容應清楚的證明產品在設計觀點上,是安全的,而且能確定在製造過程中一直都符合。

建立安全設計較好的方法是,先表示符合所列出的調和標準,而以測試報告為證據,調和標準會定期地發表在 EC 的官方公報 (Official Journal),使用已受認可的檔 ( 如 EN 規格說明 ) 可以確定準備檔案的這個人考慮了在其工業領域的最佳資訊,而不只是他們自己的經驗。
無論如何,此宣告必須考慮 LVD 的必要安全規範,而此規範可能超越調和標準的要求。大體而言,如果產品很明顯地在某 EN 標準的規範範圍內,則此 EN 標準就已足夠。
為確保符合的持續性,製造品質系統要有相對於可評量安全的對應參數。首先,是對每個樣品在運送之前所做的下線測試 ( 包括接地連續性、抗電絕緣強度、絕緣電阻 ) ,其次,是要能夠從測試的結果中搜集到與產品安全相關之關鍵元件與材料 (critical components and materials) ( 如保險絲、變壓器、可燃的塑膠 ) ,依據 EN 標準做測試可以找出關鍵元件。


CEPEOM S.A. TAIWAN Office.
暘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市南屯區海德街29 號
TEL: +886-4-24758336 / FAX: +886-4-24758230
E-mail:  info@ceprom.com.tw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