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歐盟最新公告,現行EMC(Directive 2004/108/EC)將更新為 Directive 2014/30/EU ,並於2014年4月18日生效。
舊有的EMC指令2004/108/EC將於2016年4月20日廢除。
新指令涵蓋的產品包括新型投放於歐盟市場的產品,以及以不同形式供應的產品,包括遠程銷售類產品。但它並不適用於只能單獨用於研究及開發設施等用途的特制評估套件。
分銷商須於本指令(2014/30/EU)完全取代舊有指令(2004/108/EC)前,作出合理的過渡性安排,持續提供已投放市場上之相關設備,維持配銷通路的供應。
新指令明確列出各類型授權經營者,即生產商、授權代表、分銷商、進口商及其有關產品之各自代表,於供應和銷售鏈上的義務和責任。
新指令制訂了合格評定機構 (Conformity Assessment Bodies) 通告的詳細規定。當中詳細指出通告機構應遵守的所有要求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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